北京白癜风医院那家比较好 http://www.znlvye.com/浙江省档案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年度档案专业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档案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31号)要求,经研究,年度省档案专业人员副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和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定于年11月召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浙江省档案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档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方案〉和〈浙江省档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浙档发〔〕2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评价条件)规定执行,具体可通过浙江档案网(WWW.zjda.gov.cn)“人才职称”栏目〈档案职称工作“工具包”〉中查询。
二、申报要求
(一)坚持德才兼备。申报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热爱档案工作,恪尽职守,有较高的专业素质、技术水平、突出的工作业绩和创新研究能力。
(二)考试合格证明。申报档案副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持有效期内的档案副研究馆员资格评价业务考试合格证明和成绩,有效期最早计算至年1月。
(三)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按照《浙江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档发〔〕21号)要求,申报人员须提供近3年—年)参加继续教育证明。每年度档案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合计应达90学时。
(四)副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自评分表(以下简称自评分表)。申报档案副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填报自评分表。对不具备副研究馆员一般申报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但档案工作业绩突出,按照评价条件量化赋分标准,经用人单位审核、档案主管部门复核,自评分达到规定分值70分,并符合评价条件要求的人员可以申报参加副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五)年度考核等次要求。申报人员近3年—年)的单位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六)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至年12月31曰。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