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通财经网智通财经APP讯,万邦德(.SZ)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孙子公司浙江医药销售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浙江医药销售公司在国内盐酸溴己新原料药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了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年10月至年12月,涉及注射用盐酸溴己新制剂的销售金额,.03元(不含税),获利,.11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的规定,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行为。受到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1元,并处年度销售额3%的罚款2,,.58元,共计罚没款2,,.69元。本次处罚预计对公司当期业绩影响较小。公司目前已经整改到位,并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子公司的管控,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制度的学习,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