茵陈能治白癜风吗 https://m-mip.39.net/nk/mip_4621602.html近日,浙江大学年上海市、山东省、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陆续公布。更多相关内容,一起往下看!
浙江大学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基于与多所世界一流大学合作开展“一对多”本科教育国际化办学新模式的多元化人才选拔机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浙江大学年继续在上海市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01
选拔对象和报名条件
诚实守信、志存高远、综合素质优秀、身心健康、专业意向明确且通过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无不合格科目),具有上海市年秋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02
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招生10人,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注1:Z专业组的4个专业共用7个招生计划,Z专业组的2个专业共用3个招生计划。
注2:学生入学后进入浙江大学海宁国际校区学习(四年),在规定学习期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学位)要求者,将获得浙江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学士学位证书或英国爱丁堡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学费标准:12万元/人学年。
03
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