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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最可爱的人优抚待遇开放在线申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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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群人,一直在守护着我们,守护着万家灯火,守护着和平与安宁。八一建军节即将到来,“浙里办”致敬每一位中国军人!

服务已全面上线,为浙江符合申请条件的对象提供在线申请服务。具体包含“三属”定期抚恤金给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给付、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给付的认定等。(已经在享受相关待遇的上述人员无须再申请)

以“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为例

申请依据

根据《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规定,无工作单位的下列人员,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下相应比例给予生活补助:

●抗战复员军人,80%

●解放战争复员军人,75%

●建国后复员军人,70%

上述相关人员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自其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其享受的生活补助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十四条,复员军人生活困难的,按照规定的条件,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条件。

适用对象

为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且自退出现役后伕未经组织安排或本人申请被录用到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复员军人。

选择事项。

完成在线填表、上传材料,确认信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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