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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湖北医药学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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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3号)精神,结合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1.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年湖北省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通考生”)。考生毕业院校为我省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以及举办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教育的成人高等学校,下同。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或年退役的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已取得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其中,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可申请免试就读我校的一个普通专升本专业,原则上与专科阶段所学专业一致。

(二)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考生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专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报考本科专业保持一致。

二、招生计划

备注: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年6月28日8:00至7月1日23:00。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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