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省医药储备工作
根据《云南省医药储备管理办法》
4月16日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通告
就申报云南省医药储备承储企业有关事项
作出说明
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
以自愿、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为基本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确定一家经营情况良好、药品配送覆盖面广、配送水平高、药品自我消化能力强、管理先进、诚信担当的医药企业承担省级医药储备工作,期限五年。
二、有关要求
被确定的承储企业按照《云南省医药储备目录》(下称《储备目录》)承担省级医药储备任务,承储企业在签订承储合同60天(自然日,下同)内,应按《储备目录》本企业承担储备品种、数量落实实物库存。储备期内,如省有关部门对《储备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对调整后的新增储备品种,承储企业也应在30天内储备到位。
承储企业必须确保储备药品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根据“动态轮换、有偿使用”原则,按规定自主选择轮换时机进行轮换,确保药品数量真实足额,质量安全可靠,并确保合同期内任何时点各品种实物库存量不低于《储备目录》储备量的70%。对储备药品实行专仓储藏,认真履行储备药品统计义务,自觉接受省级有关部门检查,服从医药储备动用安排。
三、承储企业需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注册、有较强药品配送能力的独立的医药企业法人;
(二)具备储备目录全部品种的经营配送能力;
(三)仓储、配送等管理制度完善;
(四)药品配送效率高、覆盖范围广且服务态度好;
(五)经营情况良好,近2年无亏损,诚信担当,有大局意识、奉献精神,愿意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六)有我省医药储备相关经验者优先。
四、承储企业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遴选的医药企业应根据要求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相关资质材料
《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仓储管理制度相关材料
1.现代化仓储信息管理系统、药品仓储自动温度湿度监测系统、无线射频系统等现代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情况;
2.具有完善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如药品质量管理手册、物流作业流程手册、冷链物流作业流程手册等;
3.自有医药物流中心仓库面积证明材料。
(三)配送车辆管理相关材料
1.自有配送车辆数量;
2.车内配置情况;
3.配送车辆管理制度。
(四)经营相关材料
1.及年企业盈利情况;
2.年医药商品销售情况;
3.年企业经营品种情况;
4.年底企业经营品种库存情况;
5.年度对医疗机构的平均采购配送率;
6.年度配送业务覆盖的医疗机构分布(含地、市、县)及其数量。
(五)诚信材料
签署并提交《承诺书》。
要求:以上证明材料一式三份需加盖公章。
五、费用补贴
全省医药储备资金规模为万元,资金由承储企业按下达的储备计划自筹,省财*按照资金占用费、仓储管理费、存储损耗、运输费的一定比例补贴承储企业。
六、遴选程序
(一)企业自愿报名。请达到承储企业具备条件并有意承担我省医药储备工作的企业,于年4月22日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逾期不再受理。
(二)组织专家评选。由遴选专家组根据企业申报材料,围绕企业储备药品配送情况、企业信息化情况、承储工作思路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进行评选。
(三)公示承储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厅门户网站公示承储企业,接受投诉及反馈,公示期7天(自然日)。
(四)公布承储企业名单。公示结束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程序公布承储企业名单。
(五)签订承储合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承储企业签订承储合同。
联系人:徐孟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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