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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能源局出台储能指导意见正式印发:

事件: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年新型储能规模30GW以上,多措并举健全储能价格机制。

一句话概括亮点:首次明确储能目标(25年30GW以上,机构认为次数据仅为保守的下限),电网侧储能限制得到放开,成本疏导机制多样化,十四五储能有望全面开花。

首次明确量的目标:年目标新型储能装机30GW以上,折算为储能电池容量约60GWh以上,目前中国现有电化学储能装机6GWh左右,我们估算从发电、电网、用户三侧的需求空间,60GWh也仅为保守估计。

储能终获“身份证”:文件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也即明确储能可以独立、公平参与各类电力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并获取收益,奠定了储能商业模式的基础。

电网侧储能有望再次爆发:过去两年压制电网侧储能的最大因素在于年能源局下发文件禁止电网投建储能,本次文件重新放开,并指明了两条成本疏导路径:(1)建立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容量电价机制,逐步推动储能电站参与电力市场;(2)研究探索将电网替代性储能设施成本收益纳入输配电价回收。

新能源发电侧储能盈利模式逐渐清晰:一方面帮助新能源削峰填谷减少弃电损失,同时文件明确可以参与电网调峰、调频、容量电价等辅助服务获取收益,且在建设模式上也鼓励探索共享储能方式。

用户侧储能受益于峰谷电价差扩大:年各省出台的工商业峰谷电价均呈现扩大趋势,北京最大价差达1.12元/kWh。因此工商业储能经济性得到加强。

锂电储能仍是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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