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药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防控疫情,药监在行动丨浙江让全省2万家药 [复制链接]

1#

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袭来,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断推陈出新,创新举措,让全省2万家药店成了2万个疫情防控的“哨点”,为疫情防控工作增添一道筛查关,织密一张安全网,为实现疫情防控“清存量、遏增量”工作目标贡献药监力量。

1月31日,浙江省医保局、省药监局在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联合向全省发出通知,要求自2月1日起,全省所有零售药店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时实行登记报告制度。

2月1日起,浙江省所有零售药店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时实行登记报告制度,通过该制度及时发现发热、咳嗽患者,有效督促其合理就医,防止漏诊、瞒报,控制疫情的扩散和传播。

该制度施行仅一天,就充分发挥了零售药店网络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测功能,零售药店“哨点”作用突显。通过各零售药店对购买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信息登记、联动响应、闭环管理”等措施,为疫情防控工作增多了一道筛查关,增加了一张安全网,更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同时,在浙江省嘉善县还率先开发启用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药品登记报告制度。该系统由零售药店对发热、感冒、呼吸道感染类及消化系统类药品的购买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询问其流行病学史(包括发病前14天内有无湖北省居住史或接触史),及时登记并上传相关信息,并在各防控部门之间实现信息的实时共享,为疫情防控添一道利器。

 

文/中国医药报记者蒋红瑜通讯员汪建强

新媒体编辑:郭厚杰

统筹策划:刘爽

中国医药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