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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单位、办事群众:
根据人社部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部署,我省社保省集中系统需停机切换到全国统筹系统。为做好全国统筹系统停机上线切换工作,决定于年4月18日12时起暂停办理社保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受影响的业务渠道
1.线下渠道: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办事大厅、社银合作网点、自助机等。
2.线上渠道: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全国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各地自建网上服务平台等。
02
受影响的业务
1.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相关业务暂停办理。
2.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继续提供参保证明打印、社保查询服务。
03
业务恢复办理时间
1.线下渠道:年5月13日全省恢复。
2.线上渠道:
(1)5月14日8时恢复省本级、绍兴、丽水;
(2)5月15日8时恢复温州、衢州、舟山;
(3)5月16日8时恢复宁波、湖州、嘉兴;
(4)5月17日8时恢复杭州、金华、台州。
04
温馨提醒
1.年5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待遇将提前至4月底前发放。6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将统一在6月8日发放。年5月发放的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在5月底前发放到位,6月失业保险待遇恢复原发放时间。
2.业务暂停办理期间线下渠道可照常收件。
3.相关业务恢复办理初期,请合理选择时间,错峰办理业务,避免出现拥堵。
4.业务暂停办理期间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致电()。
特此公告。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年4月12日
为做好全国统筹系统停机上线切换工作,年4月18日12时起综合自助机将暂停以下社保业务办理:
序号
具体事项内容
1
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2
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3
社会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4
基本养老保险跨制度转移衔接
5
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停保登记
6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7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8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9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10
劳模退休时一次性补贴资格确认
11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待遇核准支付
12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
13
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14
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核准支付
15
高级专家退休时一次性补贴资格确认
16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核准
17
参保人员死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核准支付
18
申请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19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资格确认
20
工伤保险医疗待遇核准支付
21
工伤保险伤残一次性待遇核准支付
22
工伤保险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核准支付
23
工伤保险伤残定期待遇核准支付
24
工亡职工一次性待遇核准支付
25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核准支付
26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暂停或终止
27
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费、食宿费核准支付
28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更换核准支付
29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核准支付
30
基本养老转移凭证
31
基本养老历年参保证明
32
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证明
33
工伤认定书查询打印
34
参保人员查询打印社会保险信息
35
缴费信息查询
36
退休待遇查询
37
工伤查询
资料来自:市审管办
原标题:《今日起,全省暂停办理社保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