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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截止云南省医药储备承储企业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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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省医药储备工作

根据《云南省医药储备管理办法》

4月16日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通告

就申报云南省医药储备承储企业有关事项

作出说明

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

以自愿、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为基本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确定一家经营情况良好、药品配送覆盖面广、配送水平高、药品自我消化能力强、管理先进、诚信担当的医药企业承担省级医药储备工作,期限五年。

二、有关要求

被确定的承储企业按照《云南省医药储备目录》(下称《储备目录》)承担省级医药储备任务,承储企业在签订承储合同60天(自然日,下同)内,应按《储备目录》本企业承担储备品种、数量落实实物库存。储备期内,如省有关部门对《储备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对调整后的新增储备品种,承储企业也应在30天内储备到位。

承储企业必须确保储备药品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根据“动态轮换、有偿使用”原则,按规定自主选择轮换时机进行轮换,确保药品数量真实足额,质量安全可靠,并确保合同期内任何时点各品种实物库存量不低于《储备目录》储备量的70%。对储备药品实行专仓储藏,认真履行储备药品统计义务,自觉接受省级有关部门检查,服从医药储备动用安排。

三、承储企业需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注册、有较强药品配送能力的独立的医药企业法人;

(二)具备储备目录全部品种的经营配送能力;

(三)仓储、配送等管理制度完善;

(四)药品配送效率高、覆盖范围广且服务态度好;

(五)经营情况良好,近2年无亏损,诚信担当,有大局意识、奉献精神,愿意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六)有我省医药储备相关经验者优先。

四、承储企业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遴选的医药企业应根据要求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相关资质材料

《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仓储管理制度相关材料

1.现代化仓储信息管理系统、药品仓储自动温度湿度监测系统、无线射频系统等现代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情况;

2.具有完善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如药品质量管理手册、物流作业流程手册、冷链物流作业流程手册等;

3.自有医药物流中心仓库面积证明材料。

(三)配送车辆管理相关材料

1.自有配送车辆数量;

2.车内配置情况;

3.配送车辆管理制度。

(四)经营相关材料

1.及年企业盈利情况;

2.年医药商品销售情况;

3.年企业经营品种情况;

4.年底企业经营品种库存情况;

5.年度对医疗机构的平均采购配送率;

6.年度配送业务覆盖的医疗机构分布(含地、市、县)及其数量。

(五)诚信材料

签署并提交《承诺书》。

要求:以上证明材料一式三份需加盖公章。

五、费用补贴

全省医药储备资金规模为万元,资金由承储企业按下达的储备计划自筹,省财*按照资金占用费、仓储管理费、存储损耗、运输费的一定比例补贴承储企业。

六、遴选程序

(一)企业自愿报名。请达到承储企业具备条件并有意承担我省医药储备工作的企业,于年4月22日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逾期不再受理。

(二)组织专家评选。由遴选专家组根据企业申报材料,围绕企业储备药品配送情况、企业信息化情况、承储工作思路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进行评选。

(三)公示承储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厅门户网站公示承储企业,接受投诉及反馈,公示期7天(自然日)。

(四)公布承储企业名单。公示结束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程序公布承储企业名单。

(五)签订承储合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承储企业签订承储合同。

联系人:徐孟晓

联系-

邮箱:ynspy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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