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通报
截止3月19日的20点,全国累计确诊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患者例,累计死亡病例例,累计治愈出院例。现有疑似病例例。广东省累计确诊病例例,累计出院例,累计死亡8例。惠州3月17日无新增确诊病例报告,17例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较昨天增加2例)。62名确诊病例已治愈出院。
3月18日,湖北新增确诊病例0例,湖北新增疑似病例为0,现有疑似病例为0。
3月18日0—24时,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4例(北京21例,上海2例,广东9例,黑龙江1例,浙江1例)。截至3月17日24时,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例:香港特别行*区例(出院95例,死亡4例),澳门特别行*区15例(出院10例),台湾地区例(出院22例,死亡1例)。
截至北京时间3月19日20时,海外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累计达到例,死亡病例例,累计治愈例。
湖北及外地回惠州要隔离观察吗?最新解答来了!
问
境外抵惠中国籍人员隔离观察有何要求?
抵惠后前往县(区)指定隔离地点集中医学观察,4天内做2次核酸检测(第1次在到达惠州移交县(区)前,由市疾控中心统一派人采样,第2次在县(区)隔离点由县(区)卫健部门派人采样)。
如出现阳性,医院隔离治疗;如2次均为阴性,可转为居家隔离观察至满14天期限。
问
境外抵惠外国籍人员隔离观察有何要求?
在惠无固定居所的,由各县(区)防控办安排指定地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在惠有固定居所的,可实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纳入社区“三人小组”实施网格化管理。到惠后第1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核酸检测,如出现阳性,医院隔离治疗。隔离期满无异常的,由县(区)卫健部门出具《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
问
湖北省入惠人员隔离观察有什么要求?
近14天到过湖北的抵惠人员(包括湖北籍和在湖北旅居的非湖北籍人员),到达惠州后,应立即到县(区)指定的健康观察场所实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并于4天内开展2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可转居家隔离至满14天后解除隔离,由县(区)疾控中心出具《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解除隔离后,使用粤康码进行健康跟踪管理。
问
湖北以外省份返惠人员隔离观察有何要求?
1.从湖北以外省份返惠,且返惠路程中未经过湖北的抵惠人员,不需开展专门的隔离观察。但要使用粤康码加强健康管理,在抵惠14天内除上下班外,不要外出,不得组织参与聚会、聚餐等活动,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就医治疗。
2.从湖北以外其他省份乘坐火车、高铁返惠,返惠路程中曾经过湖北的抵惠人员,可提供火车票、高铁票证明其未在湖北下车或停留,不需开展隔离观察。但要保留好车票,使用粤康码加强健康管理,在抵惠14天内除上下班外,不要外出,不得组织参与聚会、聚餐等活动,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就医治疗。
3.从湖北以外省份自驾车返惠,返惠路程中曾经过湖北的抵惠人员,参照湖北抵惠人员管理。
问
持湖北身份证且未到过湖北的抵惠人员隔离观察有何要求?
持湖北身份证的抵惠人员,如能提供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发布的个人轨迹证明信息,证明本人14天内未到过湖北,不需进行集中隔离观察。如能提供14天内未离开广东省的证明材料不需进行集中隔离观察,但要使用粤康码加强健康跟踪管理。
问
广东省内其他地市抵惠人员隔离观察有何要求?
从省内其他地市抵惠人员,如能通过手机活动轨迹、粤康码、出发地有关单位证明,核实其14天内未到过湖北,不要求开展隔离观察,应使用粤康码加强健康管理,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就医治疗。
问
境外抵惠的商务人士隔离观察有何要求?
抵惠后由外事专责小组将有关人员通报商务部门,由商务部门及时通知外国籍人员所在企业,协助社区“三人小组”实施隔离管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负责居家隔离外国籍人员的生活保障和行踪监控。企业申请不进行隔离观察的外国籍重要商务人士,经企业报外事专责小组同意后,由企业负责监控其健康状况,并负相应的疫情防控责任。
问
异地人员抵惠复工有何要求?
1、除湖北省等疫情高发地区,其他地区来粤人员进入我省、省内出行食宿、复学复工复产等正常生产生活均不需要提供输出地疫情相关健康证明资料。
2.对持湖北省等疫情高发地区身份证来粤人员,如能提供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发布的个人轨迹证明信息,证明本人14天内未离开过广东、未到过疫情高发地的,可到社区(居委或村委)或本人所在单位申领证明。
3.本省各地,以及四川、湖南、江西、河南、海南、贵州、云南、广西自治区等与我省建立健康监测互认工作机制的省(市、区),为新冠肺炎康复者、密切接触者、疫情高发地区来粤人员解除隔离观察者开具的出院证明、解除隔离通知书、健康申报证明、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