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我校研究决定年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年浙江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年-年浙江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不超过人。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