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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2/19 4: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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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表

案件名称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交易概况

(限字内)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医药”)拟与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九洲药业”)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由双方共同控制,拟利用九洲药业原料药生产的优势,以合资公司为主体并作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进行药物制剂开发及注册申报,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并上市。初期拟开发碳青霉烯类制剂、第三代头孢菌制剂以及系统用药的抗真菌药制剂。

参与集中的

经营者简介

1、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港交所股票代码:;上交所股票代码:)是一家总部位于中国上海的全国性国有控股医药产业集团,是中国上海发展生物医药产业的龙头企业。。

2、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股票代码:)是一家集生产、销售、研发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总部位于浙江省台州市。

简易案件理由(可以单选,也可以多选)

□1.在同一相关市场,所有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所占市场份额之和小于15%。

□2.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上下游市场所占的市场份额均小于25%。

√3.不在同一相关市场、也不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与交易有关的每个市场所占的份额均小于25%。

□4.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中国境外设立合营企业,合营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

□5.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该境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

□6.由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通过集中被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经营者控制。

备注

本案涉及以下3个相关市场,其相关地域市场均为全国市场:

(1)碳青霉烯类制剂生产市场(合营企业),份额0%-5%;

(2)第三代头孢菌制剂生产市场(合营企业),份额0%-5%;

(3)系统用药的抗真菌药制剂生产市场(合营企业),份额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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