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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8/21 23:07:00

各位考生: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8号)文件精神,我校已完成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组织、阅卷登分、成绩公布、成绩核查等工作。根据《湖北医药学院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要求,我校录取规则为:

(一)专项计划考生录取

1.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

2.按分专业报考考生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时,按科目1成绩排序录取;如科目1成绩也相同,再按科目2成绩排序录取;如科目2成绩也相同,再按科目3成绩排序录取。

3.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建档立卡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录取。

(二)普通考生录取

按分专业报考考生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时,按科目1成绩排序录取;如科目1成绩也相同,再按科目2成绩排序录取;如科目2成绩也相同,再按科目3成绩排序录取。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

根据录取规则,在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内单独录取。对申请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学校按照省教育厅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和录取手续办理,办理时间与专升本录取工作同步。

根据以上录取规则及最终公布的分专业计划,经专升本领导小组审定,现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年6月28日起,至年7月4日止。

联系人:刘老师,王老师。联系-。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学校将继续在预取、报到、学籍注册等环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湖北医药学院专升本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6月28日

预录取名单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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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莉霞

审核校对

汪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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