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科高〔〕号
各区、县(市)科技局,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科发高〔〕88号)和《关于开展杭州市年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杭科高〔〕44号)的规定,经各区、县(市)科技局、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初审推荐,我局审核和公示,决定认定杭州亚松电子有限公司等家企业为年杭州市第二批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附件:年杭州市第二批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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